本报讯 (通讯员张卡丽报道) “千防万防,家贼难防”。8月17日,在梅城运兴市场一贸易部务工的黎某竟利用外出替老板收货款的机会,与他人里应外合,对自己所驾驶的货车实施抢劫,抢走现金1.1万元。次日晚上,刚刚回到江北大浪口东厢小学侧一出租屋的黎某,被梅江公安分局刑警大队和城北派出所民警抓获。
经审,年仅19岁的嫌疑人黎某供认,当日与另外两名工友开货车到平远县替老板收1.3万元货款。在回梅城途中黎某用手机发信息给同伙凌某,告知车上的情况,并约好拦车抢劫的时间。凌某和另外两名在逃嫌疑人在国道梅江区城北段手持电击催泪器拦停汽车,以胁迫车上人员的手段,抢走现金人民币1.1万元。嫌疑人黎某还私下将2000元货款占为己有。
据悉,黎某自在贸易部务工以来,一直勤勤恳恳,踏踏实实,老板也因此非常赏识他,所以才派他出门收货款。没想到,小小年纪的他,竟伙同他人,里应外合,制造抢劫犯罪。
目前,公安机关已追回2000元赃款,追逃与追赃及审理工作也在进行中。

